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
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六届全国法律逻辑学术讨论会
邀 请 函
女士
先生
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定于2008年7月25日至29日召开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六届全国法律逻辑学术讨论会,本届会议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承办。鉴于您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成就,特邀您出席本届会议。现将会议报到事宜通知如下。 v会议议程:学术研讨、成果评奖、换届选举 v学术研讨主题:成就·反思·前瞻——中国法律逻辑三十年 v学术研讨论坛: l雍琦教授与中国法律逻辑——怀念雍琦名誉会长 l法律解释、法律适用与法律逻辑 l刑事侦查、事实认定与法律逻辑 l公民理性、法律理性与法律思维 l非形式逻辑、批判性思维与法律论证 l逻辑学、法律逻辑学教学研究 v报到时间:2008年7月25日 v报到地点:黑龙江省军区八一宾馆(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庙街9号) l限于人力物力,本届会议不设接站服务,与会人员请自行前往报到地点。 l哈尔滨火车站:①乘坐6路公交车(哈尔滨火车站——哈东站),或乘坐74路公交车(工部街——昆仑商城),均在哈尔滨工程大学站下车;②乘坐出租车至八一宾馆(约6公里,车费12元左右) l哈尔滨汽车东站:乘坐52路公交车(哈东站——三合园小区),在哈尔滨工程大学站下车。 l哈尔滨太平机场:乘民航大巴至哈尔滨火车站下车(民航大巴车费20元/人),换乘6路公交车。 v会务费用: l会务费550元,资料费50元。 l差旅、食宿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 v注意事项: l请将会议论文全文(依中国法律逻辑网公布的论文模板对word文档重新排版)以附件形式于6月20日之前发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lawlogic@126.com)。会议论文将于会前编印成纸介质论文集供交流,会后将提交中国知网之“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收录(不同意收录者,敬请声明)。 l未按时反馈会议回执的与会人员,务必与本届会务组联系,否则,难以保证会议期间的食宿安排。 l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及常务理事均应出席本届会议,特殊情况缺席者,请向常务理事会请假。 l欢迎各界学术同仁及司法实务界的法律逻辑爱好者参与本专业委员会的学术交流。 l随行家属赴会的缴费及待遇,依本专业委员会惯例及相关决议执行(见中国法律逻辑网)。 v会务联系(本届会务组): l信函:哈尔滨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41号楼·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科学院 杨玉洁(邮编150001) l电话:13054270286(上课时段,恕不接听) v会务联系(学会秘书处): l信函: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云湖花园1-2-6-3号 金承光(邮编401120) l电话:13110264681(上课时段,恕不接听) l电邮:lawlogic@126.com l网站:中国法律逻辑网(http://lawlogic.5d6d.com)
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
2008年6月2日
附件一:
第十六届全国法律逻辑学术讨论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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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随行家属:
说明:请任选下列一种方式向秘书处发送会议回执、索取纸介质会议通知:
(1)登陆中国法律逻辑网(http://lawlogic.5d6d.com)向管理员lawlogic发送论坛短信息。
(2)登陆中国法律逻辑网,将纸质通知的收件人及地址、邮编等跟帖回复在会议预备通知之后。
(3)向学会秘书处发送电子邮件(lawlogic@126.com)。
(4)向学会秘书处发送手机短信息(13110264681)。
(5)向学会秘书处寄送纸介质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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